English

自然风景区内莫办“小社会”

1999-06-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潜元兹

五月,正是黄山的旅游旺季。在北大门的松谷庵索道口,30分钟一趟可乘坐101人的缆车往往只有三四人。这条投资1.2亿元新辟的索道是为了分流南大门的承载压力,而目前南北分流的比例最乐观的也达不到7:3。客流高峰期,要在南大门的索道口排队等候一个多甚至三四个小时。

由于游人大多滞留在北海景区过夜,所以附近一直在大兴土木建宾馆、饭店。而1997年后新建的白云宾馆、排云楼宾馆、狮林大酒店均为二、三星标准,标准间价格已由90年代初的每晚二三百元涨到八九百元,一些游客夜间靠租件棉大衣露天而卧的情况依然存在。

宾馆、饭店增多,加之黄山市府所在地屯溪距离风景区遥远(离黄山最近的南大门65公里,最远的北大门140多公里),为加强管理,只得在风景区内设置各类机构。目前除法院外,党政军、工青妇、文教卫生、工商税务、邮电通讯、交通金融等机构一应俱全,常驻风景区内的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人员逾三千。山上职工人心思走,为了让职工安心,由单位在屯溪市区购置了500套住房,因离风景区太远无法居住,便又在温泉、北海等景区盖了职工宿舍和职工公寓,破坏了景区风光,增加了环境污染。

黄山自然风景区内办“小社会”这种山上山下分而治之的管理体制,责权利分离,不仅工作效率低下,管理成本提高,而且挫伤了当地群众保护黄山自然资源的积极性,给黄山旅游经济的发展埋下了潜在的危机。

1998年和1999年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会议期间,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相继递交提案、议案,要求有关部门及早让风景区内的行政机构及职工生活区早日搬迁出去,理顺黄山管理体制,恢复1983年设立的省辖黄山市或成立黄山特区,以便山上山下合二为一,就近加强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尽快改变目前这种局面。

(《中国改革报》99.6.9)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